·收藏本站
·设为首页
·联系我们

≯到沈阳房地产法律网查看更多相关信息
房屋权属登记应取决于民事行为的效力——苏州市富浩房地产公司诉苏州市房产局房屋行政登记案
时间:2008-7-11 14:16:58    浏览
 

本新闻共3页,当前在第3页  1  2  3  

 

 
上一篇:拆迁估价报告仅一名估价师盖章应撤销——东宁县法院判决郑吉善拆迁补偿案 下一篇:征收补偿地上附着物单方确认应撤销——黑龙江东宁法院判决王少臣诉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补偿案
相关文章
 
> 相关评论:
 
 
> 我来说两句:
发表评论时您必须遵守以下条款

·尊重网上道德,遵守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和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。
·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、破坏民族团结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、破坏社会稳定、侮辱、诽谤、教唆、淫秽等内容的作品
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
·本贴提交者发言纯属个人意见,与本网站立场无关。
版权所有:沈阳房地产法律网 辽ICP备审批中